📋 七天鑑賞期說明
依據台灣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規定,消費者於收到商品後,享有七天猶豫期(鑑賞期),得無條件解除契約並退回商品。
⚠️ 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商品須保持全新未使用、未拆封、包裝完整之狀態方可退回。
🚫 不適用七天鑑賞期之商品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》第17條及行政院公告,以下商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:
- 貼身衣物(如內衣、內褲、泳衣等個人衛生用品),一經拆封或試穿即不適用
- 客製化或個人化商品
- 易腐敗或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
- 數位內容或已下載之軟體
✅ 申請退貨流程
- 於收到商品後 7 天內,透過 LINE官方帳號 或 tinywearhouse2023@gmail.com 聯繫我們,說明退貨原因。
- 確認退貨資格後,我們將提供退貨地址。
- 請將商品以原包裝寄回,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(若為商品瑕疵或錯誤出貨,運費由本店負擔)。
- 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狀態無誤後,我們將於 15 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。
📌 注意事項
- 退款將退回原付款方式。
- 商品如有使用痕跡、污損或缺少配件,恕無法受理退貨。
- 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透過 LINE官方帳號 或 tinywearhouse2023@gmail.com 與我們聯繫。
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🙏